​战争复仇的荒缪-战后苏军蹂躏两百万德国女性是彻头彻尾的犯罪

2025-04-15 03:59 来源:生活常识网 点击:

战争复仇的荒缪-战后苏军蹂躏两百万德国女性是彻头彻尾的犯罪

前些天写了一篇关于纪念二战后,被苏联红军强奸的两百万德国女性的文章。留言和点赞里有一个荒缪又可怕的观点:因为德国是战争发起国,并且德国纳粹在苏联境内残忍地屠杀过无辜的苏联百姓,所以当苏军拿下柏林、拿下德国后,对德国平民发泄仇恨,烧杀掳掠都是情有可原的,甚至对女性,包括对未成年少女、孕妇及老人的性侵也不值得被谴责、被反思。持有这样认知和观点的人里面,还不乏女性。

好奇去看了看其他讲述同一段历史的文章和视频,留言里也有这样张嘴就来的逻辑:“那你怎么不看看德国人在入侵苏联时都做了什么?”。我相信每一位发文、发视频的博主和我一样,我们不是不了解那段历史,只是我们懂得辩证地看待问题。德军纳粹在苏联所犯下的罪,是泯灭人性的,是错误的,但这并不代表苏军在取得胜利之后,对德国平民百姓犯下的泯灭人性的罪,就是正确的。

诚实地说,看到这种单线思维的、对不完美受害者妄加罪责的留言和点赞,我是愤怒的。到底强奸/轮奸/杀害妇女、强奸/轮奸/杀害未成年幼女、强奸/轮奸/杀害孕妇、强奸/轮奸/杀害老年妇女,在哪一个国家、哪一种文明、哪一部法律、甚至哪一种极端条件下不是犯罪?不是对人性的践踏?在这些人的眼里,难道只要是为了残酷战争的复仇,就可以超越一切的道德伦理与法律吗?到底是法盲还是心盲?

打个比喻,村里有个公认的恶霸,有一天恶霸强奸了隔壁老王的老婆,杀害了他的女儿,还打断了他的腿。老王可以报警抓恶霸,送他上法庭、判死刑,甚至可以永远唾弃恶霸全家,联合全村人让他们社死。而且如果法庭没有判恶霸死刑,老王即使亲自动手去手刃恶霸,虽然不合法,也不被鼓励,但是仍然在人伦道德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。可是如果老王为了报复,去恶意强奸杀害恶霸的老婆、母亲、未成年女儿,甚至是和恶霸都没有联系的远亲女性,那老王不仅是铁板钉钉的在犯罪,还践踏了人伦道德,不过和恶霸一样,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罪犯。

是的,我们都很同情老王,也能理解老王对恶霸的恨有多深,甚至能理解他把仇恨牵连到恶霸全家,包括去仇恨那些和恶霸没有联系的远亲。但是这种仇恨只能成为老王展开报复的动机,如同所有犯罪者都有一个动机一样。但是,动机并不代表正确,也不能成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道德性和合法性。

同理,苏军有充分的理由憎恨德军,甚至情感上憎恨所有的德国人,但是,苏军只有权利痛宰德军及纳粹政府。将战争的仇恨实质性的转移发泄到普通民众身上,特别是针对老弱妇孺,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,彻头彻尾的犯罪。是需要被深刻反思、反省的,而不是被理解与支持。国际法、战争法,或任何一部法律,没有一个条款赋予战胜国军人权利,可以因为复仇而随意奸淫掳掠战败国的平民。理论上甚至不能虐待战犯、战俘,他们必须交由军事法庭审判定罪,才能行刑。这是国法、军法、军纪!这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价值!当年因同样犯下大规模强奸罪,被远东大审判的日军,难道如果日本同苏联一样是战胜国,没有被送上审判席,他们犯下的强奸罪就不应当被唾弃、被反思了吗?

苏军后来把德军战俘都发配到了西伯利亚做苦力,不乏残酷的虐待,让他们生不如死。纳粹战犯也受到了军事法庭的审判、处决。这些战犯、战俘才是当初入侵苏联、践踏了苏联百姓的凶手,把仇恨发泄到他们身上,无论何种手段,即使不合军纪不合国际法,但是都不会突破人性和道德的底线,世人也才有资格说:“看看他们在入侵苏联时都做了什么,他们罪有应得,活该!” 。既然苏军已经得到了真凶,并实施了报复,为什么对无辜平民百姓突破人伦道德底线的践踏和伤害还能够被“情有可原”?

在二十一世纪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,世界上但凡有战乱的地方,女性依然在承受着同样的悲剧。存在不等于合理,无论历史、还是现在,我们虽然无法改变既成事实,但我们可以反思、可以警醒,以尽力避免悲剧在未来循环。我并不期望能够说服那些,认为苏军强奸两百万德国女性(包括未成年、孕妇及老人)是情有可原的人,但我希望能够尽力阻止这种荒谬观点的散播,和对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的洗脑。我们人类社会在千百年的各种错误和悲剧中,通过反思、反省建立起的文明和法制的秩序,必须被捍卫!

最后,请大家望向正在ing进行时的俄乌战争,无论是乌克兰人民,还是俄罗斯人民,特别的妇女、儿童及老人,有谁应该成为政府及军方的复仇对象和赎罪者?任何战争都是残酷的,受伤的永远是平民百姓,比起为因战争复仇迫害平民找理由、找借口,更应当维护正义,维护世界和平,避免战争。